用户登录 | 注册

无障碍浏览 适老版

繁体| 英文版 | 日本語

  • 首页
  • 区域概况
  • 政务新闻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数据开放
  • 网站导航

首页 > 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政务信息 > 政策解读

    《青创板(江苏)区域中心配套政策的实施意见》解读


    【信息时间: 2021-01-26 16:27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经发委】 【打印】 【关闭】

    关于《青创板(江苏)区域中心配套政策的实施意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解读:

    一、政策制定背景

    青创板(江苏)区域中心落户我区,对于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激发青年创新创业活力、服务企业融资和培育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为更好地服务挂牌青创板(江苏)区域中心的项目和企业,借助资本力量集聚科技创新型人才和优质项目,发挥政策集成和协同效应,特拟定本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一)政策支持对象

    政策适用于在青创板(江苏)区域中心挂牌的、团队平均年龄或主要负责人在40周岁以下的初创型、四新经济型的企业,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医疗器械和生物医药、新能源,以及高端装备与先进制造、新材料和节能环保等产业领域。

    (二)政策内容要点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中介机构分别给予1万元挂牌奖励,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的发展奖励、最高3万元的贴息奖励、最高30万元的股权融资奖励。

    区内挂牌企业如满足“高新贷”支持对象要求,或入围“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可申请不超过500万元的“高新贷”专项贷款。

    三、其他事项

    本意见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由区经发委(金融监管局)、团委、财政局负责解释,同类政策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予以兑现。

     

相关文件

  • 区党政办印发苏州高新区关于青创板(江苏)区域中心配套政策实施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分享到:
  • 【打印页面】
  • 【关闭页面】
主办单位:苏州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地址:苏州高新区科普路58号   邮编:215163
电话:0512-68251888   传真:0512-68251579

苏ICP备 10215531号 网站标识码:3205050028 苏公网安备32050502000387号    网站支持IPV6


你是第 位访问者
Baidu
map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