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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高新区促进金融机构集聚发展的若干政策》解读


    【信息时间: 2021-01-26 10:42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经发委】 【打印】 【关闭】

    关于《苏州高新区促进金融机构集聚发展的若干政策》,从以下方面进行解读:

    一、主要内容

    (一)政策支持对象

    注册地在苏州高新区具有一定规模的金融机构、金融服务机构、投资基金及股权投资企业等。除本政策另有规定外2017年1月1日后新设或变更登记在苏州高新区的各类金融机构可适用本政策。

    (二)政策内容要点

    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金融服务机构、投资基金及股权投资企业等给予落户奖励(包括规模奖励、办公用房补贴)、税收优惠、发展奖励、人才奖励和房租补贴、金融发展品牌建设补贴。

    二、其他事项

    本政策与区内其他政策有重复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享受。对苏州高新区金融业发展具有重大促进作用的金融机构、金融服务机构和投资基金及股权投资企业,按一事一议原则给予支持。

     

     

相关文件

  • 区党政办关于印发苏州高新区促进金融机构集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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