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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应急局召开安全生产执法情况通报暨行政执法警示教育会议


    【信息时间: 2024-01-16 16:23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应急管理局】 【打印】 【关闭】

    为深入学习贯彻最新法律法规精神,落实上级最新关于安全生产“精准执法+优质服务”及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广大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今天(1月16日),区应急局召开安全生产执法情况通报暨行政执法警示教育会议。

    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勇主持宣讲,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各板块应急(安监)部门一线行政执法人员,2024年1-3月计划执法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共计9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主要从2023年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总体情况通报,上级关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具体要求,最新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法定职责、新修订的《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等三个方面详细阐述了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判定重大隐患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会议要求:

    求真务实,深刻领会讲话意义。要认真学习领会,自觉对标对表,立即行动起来,抓好对全体员工的贯彻落实,真正把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落实到企业的每一位员工肩上。

    即知即行,立刻开展自查自纠。要立刻开展自查自纠,对照法律法规以及合规指导清单,逐条逐项排查隐患、整改落实,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高度重视,做好当前安全工作。步入年终岁尾,企业负责人,必须早做准备,积极防范,针对重点工艺工段、重要设备场所、重大时间节点(春节期间)做好应急救援、值班值守、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会议最后,律师就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对全体执法人员作了专题辅导,相关工作人员就行政执法最新工作要求作了具体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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