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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新区推广供水合同示范文本成效显著


    【信息时间: 2018-07-12 09:01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市场监管局】 【打印】 【关闭】

    为了规范行业行为,终结“霸王条款”,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自今年4月起,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供水行业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改行动。通过前期排查摸底,将新区自来水厂、枫桥自来水厂等7户供水单位列为2018年度供水行业合同格式条款整治及示范文本推广重点单位。此次专项行动持续两个月,对7户供水单位格式合同逐一严格审查,着重对滥用供水企业优势地位,作出限制消费者权利、免除经营者责任的表述,如“涉嫌强制按照最高类别水价收费”、“规避定期维保责任加大用水人负担”等不公平格式条款加以规范整治,对有异议的条款及时与企业反复沟通、磋商,确保实效。此外,在审查整治过程中,向供水单位宣传推广《江苏省居民生活供水合同(示范文本)》,以更好地规范行业行为,巩固整治成果。

    目前,在区市场监管局的大力倡导下,新区自来水公司等4家单位已开始使用供水合同示范文本,正常签约用户也已达百余家,其余供水单位的整改工作也已完成。

    昨日,苏州市工商局合同信用处处长倪杰带队,对高新区供水合同监管工作进行检查,对我区供水合同整治成效及示范文本推广力度表示了高度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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