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登录 | 注册

无障碍浏览 适老版

繁体| 英文版 | 日本語

  • 首页
  • 区域概况
  • 政务新闻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数据开放
  • 网站导航

首页 > 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政务信息 > 环境保护 > 拟审批公示

    2025年5月22日苏州高新区管委会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信息时间: 2025-05-22 09:16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生态环境局】 【打印】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区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512-68753030   

    通讯地址:苏州市虎丘区科普路50号苏州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21516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苏州高新区第一初级中学校竹园路校区扩建工程项目

    苏州高新区东至黄埔街、南至横山路、西至雷允上、北至徐思河

    苏州高新区第一初级中学校

    苏州市环科环保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第一初级中学校拟于苏州市高新区扩建竹园路校区。新校区东至黄埔街、南至横山路、西至雷允上、北至徐思河,总用地面积18170.90㎡,总建筑面积31154.66㎡。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实验楼、行政楼、宿舍、食堂、综合楼、门卫、垃圾房、开闭所、风雨连廊等。建成后学校规模为40班。

    1、废气:食堂油烟收集后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由1#排气筒(25m)排放。燃烧废气收集后由1#排气筒(25m)排放。汽车尾气收集后引至地面绿化带排放。及时清运、定期喷洒杀菌液、除臭剂去除垃圾恶臭;2、废水:雨污分流。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狮山水质净化厂处理;3、噪声:校区设禁鸣、缓行标志。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风机设消声器;4、固废:实验室废物暂存于实验室危废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医疗废物暂存于医务室医疗废物收集桶,日产日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油脂、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日产日清,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承诺书-苏州高新区第一初级中学校 


相关文件

分享到:
  • 【打印页面】
  • 【关闭页面】
主办单位:苏州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地址:苏州高新区科普路58号   邮编:215163
电话:0512-68251888   传真:0512-68251579

苏ICP备 10215531号 网站标识码:3205050028 苏公网安备32050502000387号    网站支持IPV6


你是第 位访问者
Baidu
map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