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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能


    【信息时间: 2021-03-12 17:19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打印】 【关闭】

    (一)根据区管委会(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四)按照管理权限对区直属国有企业国资方董事进行委派、更换、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五)督促区直属国有企业对在巡视、巡察、审计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整改。

    (六)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七)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八)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拟订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和指导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对各功能区、各镇(街道)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九)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区直属国有企业基层党建的指导工作,指导区直属国有企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十)完成区党工委(区委)、区管委会(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地址:苏州高新区科普路58号科技大厦 电话:0512-68750854(部门提供)

    办公时间: 工作日 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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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苏州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地址:苏州高新区科普路58号   邮编:215163
电话:0512-68251888   传真:0512-68251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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