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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信息时间: 2021-01-22 15:04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苏州高新区管委会(虎丘区人民政府)】 【打印】 【关闭】

    (1月22日根据江苏省最新疫情防控要求修改)

     

    为确保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现将备考及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告知如下,请所有入围面试的考生知悉、理解、配合和支持。

    一、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时刻关注本人“苏康码”状况,每日进行健康申报更新直至考试当天。备考期间不得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等卫生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二、考试当天入场时,考生应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并出示“苏康码”。“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可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应服从考试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和答题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考生不能提前进入考点熟悉情况,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考试当天提前到达考点,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失去参加考试资格的,责任自负。

    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考试:

    1. 考试前14天内来自或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的区)范围内低风险区域的考生,考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 已满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14天居家自我健康管理期的国(境)外回国考生,考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居家自我健康管理期第3天和第14天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 因患感冒等非新冠肺炎疾病有发烧(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的考生,考试当天如症状未消失,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外,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服从安排在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不能现场出示本人当日“苏康码”绿码的;

    2.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3.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高风险场所旅居史,或者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

    4.考试当天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不能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1. 未满隔离期或居家自我健康管理期的国(境)外回国考生,或虽已满居家自我健康管理期、但不能提供期间第3天和第14天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四、候考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或干咳等可疑症状,应主动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配合医务人员进行体温复测和排查流行病学史,并配合转移到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应服从安排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检测。

    五、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书前,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防疫要求,打印面试通知书即视为认同并签署《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考生应诚信申报相关信息,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考生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省防控最新要求,考前如有新的调整和新的要求,将另行告知。

     

     附件1: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附件2:苏州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表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

    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试测评中心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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