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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14150405A/2024-00001
  • 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机构: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商务局
  • 发文日期: 2024-01-26
  • 名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文 号:
  • 主 题 词:报告
  • 时效:1年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商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具体要求,以及《苏州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区商务局高度重视、积极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严格管理,规范操作,有效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和各类新闻动态信息、公示共计8条。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3)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度,受理行政复议事项0件,未发生行政诉讼事项。

(4)咨询和投诉情况

2023年度,未收到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咨询和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在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上仍需进一步提高。我局将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及时更新有关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公开事项,方便群众查询、获取政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在办理2023年度信息公开申请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苏州高新区商务局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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